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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稿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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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稿制度

 

金陵科技学院学报审稿制度

1  总则
    金陵科技学院学报是金陵科技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。办刊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反映本校教职员工在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教学管理等方面从事学术性研究所获得的成果,增进本校与兄弟院校、研究院所之间的学术交流,以繁荣本校的科学研究事业,提高教育质量。为了保证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的办刊质量,特制定金陵科技学院学报审稿制度。

2  审稿目的
    审稿目的是依靠审稿专家对稿件的立论依据、分析方法和研究结论等要素的合理性、逻辑性和科学性进行实事求是评价,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发表价值的稿件,在通过修改以后供学报发表。

3  审稿内容
    3.1 审查稿件是否合乎本刊的办刊方针、性质和任务,在政治上是否有原则性的错误或问题。
    3.2. 审查稿件的学术观点、学术水平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。
    3.3 审查稿件中是否存在有国界、国名、度量衡专用名词等方面的错误。
    3.4 审查是否有涉及保密的内容存在。

4  审稿程序
    4.1 本刊各版采用四审制审稿程序。
    4.2 所谓“四审制”,即责编初审、专家评审、编辑部复审、主编终审。

5  审稿要求
   5.1 初审要求
    (1) 要对与稿件内容有关的情况(包括历史和现状)进行了解,即要了解稿件写作的学术背景。
    (2) 对所有来稿都要认真审读,归纳的稿件要点或对稿件所存在的问题,应以“审读笔记”的形式加以记载。
    (3) 根据思想政治倾向是否正确,学术方面是否具有相应的水平,内容是否充实,观点和材料是否统一,逻辑结构是否合理,文字表达是否通畅等等,对来稿作出初步评价判断。
    (4) 在初审的基础上,对来稿作出初步筛选,并明确是否继续送审(不需外审时,责编应据此形成书面审稿意见)。
   5.2 专家评审
    (1) 通过初审筛选出的稿件,一般要送专家评审。对自然科学类稿件和文科类新兴学科领域的稿件、或内容超出责编知识范围的稿件、或所论问题属有争议的稿件则必须送专家评审。
    (2) 专家评审时要填写《金陵科技学院学报审稿意见书》,对稿件的创新性、学术性、实用性、可读性等作出客观评价,提出具体评审意见,并明确是否适宜发表。
   5.3 复审要求
    (1) 结合初审、专家评审意见,对稿件进行复审。
    (2) 复审的重点是根据初审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,审查稿件是否具备刊登价值,并对拟刊用稿件提出修改意见。
    (3) 复审意见须明确是否刊用,以及拟在何年何期刊用。
   5.4  终审要求
    终审主要是复核前两审及专家评审意见,并对稿件处理作出最终裁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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